福建省英雄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厦门市闽客隆连锁有限公司发起,组建的一家责任制企业。于 2003 年注册成立,公司的使命是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英雄在线”连锁网吧建设工程,负责具体策划、推进和管理,以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健康的、规范的、又具有规模化经营优势的“英雄在线”连锁加盟体系。



 


  福建省英雄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厦门市闽客隆连锁有限公司发起,组建的一家责任制企业。于 2003 年注册成立,公司的使命是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英雄在线”连锁网吧建设工程,负责具体策划、推进和管理,以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健康的、规范的、又具有规模化经营优势的“英雄在线”连锁加盟体系。

公司包括市场开发、客户服务、系统集成、技术网络四大业务板块,统筹规划“英雄在线”各加盟店的内部设计、电脑硬件、网络系统、物流整合,以及人事、财务等方面,通过不断扩大“英雄在线”的市场份额,强化自身管理,发挥自律与示范作用,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确立行业的重要地位。

公司总经理曾国贤领着一支年轻而敬业的团队拼搏创业。公司现有职员 20 多名,平均年龄 30 岁以下,多数大专以上学历。他们团结奋进,朝气蓬勃,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凝聚力。公司下设市场部、客户服务部、系统集成部、财务部、门店管理部和行政管理部等六大部门。

我们的目标: 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

我们的口号: 英雄在线、挑战极限

我们的经营理念:规模经营、合作双赢

我们的员工: 团结、信赖、创造、挑战   
 

一、加盟原则

严格遵守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严格遵守连锁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严格遵守英雄在线连锁管理分公司的各项加盟制度

二、加盟制度细则

1、凡要求加英雄在线连锁体系的加盟者,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 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资金、场地、人才等) 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门店经营场所应在中小学校周围 200 米 之外,场地层高 2.7 米 以上,有 2 个安全出入口,且必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3、自备或承租使用面积 250 平方米 以上的店面(单间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 ),能容纳至少 100 台计算机,且保证每台计算机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2.5 平方 .

4、申请加盟者必须按照英雄在线连锁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合法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

5、加盟者必须严格按照英雄在线加盟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并且按照加盟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6、加盟者在使用“英雄在线”商号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从事反动色情赌博等含不健康内容的经营活动,否则立即取消加盟资格,并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加盟者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统一经营模式,统一店面形象设计,统一管理软件,统一接入方案,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设备采购,统一系统集成,并在营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和重大安排。

8、加盟者必须自觉维护英雄在线连锁体系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9、加盟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总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10 、加盟店的所有店铺资源都归公司所有,总公司有权在各加盟店内添置设备,张贴广告及规章制度等。

11 、加盟店按照总公司所提出的服务规范化、管理一体化,经营规模化的运行模式经营,不得经营加盟合同中未涉及的商品。

12 、经总公司登记备案的加盟连锁店外,总公司一概不予认同,并保留对未登记授权而使用总公司商标产品对外进行商业活动者的法律追诉权。

三、加盟相关费用

1 、 特许加盟金:人民币   万元( 万圆),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圆),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和返还事宜由加盟合同第八条规定。

3 、 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有两种方式,
( ) A :甲方每季按照乙方的营业额的  3% 收取,本季度第二个月末前结算上个季度的管理服务费。该费用不因加盟关系终止而返还。
( ) B :按电脑终端数目收费,费用为每台 元 / 月。

4 、 墙体广告代理费:甲方按照广告代理费用的 %收取,乙方得 %。该费用不因加盟关系终止而返还。

5 、 增值服务代理费:双方分成比例按照实际项目另行约定。

四、 加盟合作期限: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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