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 盟 条 件
一、加盟者必须拥有必要的资金、场地、人才以及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加盟店投资由浪淘沙公司提供选址服务,并提供完善的经营计划及财务测算最大限度地保证加盟者的长期利益,与浪淘沙共同发展,形成双赢。
三、浪淘沙将通过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营业场所风格
、统一上网首页和统一的网络平台对加盟店进行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连 锁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四、按照连锁管理机制,向加盟者收取加盟金、保证金及加盟管理费。
加盟流程
• 选址必备条件:
• 与中小学(含中专)空间直线距离相距 200 米 以上,
• 房屋使用面积一般大于 200 平方米 ,台数一般不得少于 100 台。
• 尽量选择 3 层以下的房屋,尽量选择同一平面,减少管理成本。
• 房屋必须有商业使用及产权证明,不能食住宅用房。
• 如是转租的房屋,须有房屋产权人的转租许可。
• 初步选址后向当地文化局递交申请意向书:
1. 客户与浪淘沙签定合作协议,浪淘沙对初步地址进行考察,考察后报文化局认可。
2. 如文化局不同意则另行选址。在文化局同意之前,客户与房主已签订租房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与浪淘沙无关。
3. 文化局同意后浪淘沙书面通知客户签订租房合同。
• 向当地消防部门(区消防大队)递交消防检查申请:
• 同时到当地的区工商局办理公司的名称核准。
名称核准范例:地区名 公司名称 浪淘沙网吧有限公司
例如:南京市雨花区雨麓浪淘沙网吧有限公司。
• 按照消防部门装修意见及浪淘沙六个统一要求进行装修。
• 在取得《消防检查意见书》和《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后携带网吧的立项申请向当地的区文化局正式申报立项:
• 区文化局现场勘测。
• 同意立项后张贴网吧《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
• 公示结束以后如无异常反应,文化局则下发三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登记表》。
• 填制表格完成后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
A: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用途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B:消防检查意见书、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
C:房屋结构图、电信IP地址证明。
D:总公司营业执照、连锁网络文化许可证、公司章程。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和填制好的《审核登记表》递交给区文化局
• 区文化局审核后递交给市文化局,经市文化局同意,开具《审核意见书》
• 凭《审核意见书》并携带ABCD材料到当地的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办理《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
• 凭《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到市文化局备案,市文化局则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 以上办理好的材料交给公司,由公司到江苏省文化厅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到当地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