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员解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指出网吧、酒吧、桑拿浴等场所不属管理范畴
日前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在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昨天上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网吧、酒吧、桑拿浴等场所并不属于该条例的管理范畴,所以目前试行的网吧通宵营业并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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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舞厅不属管理范畴
张新建说,条例中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包括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以及主要依靠游艺器械,如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场所。
酒吧等场所也有专业演员的文艺演出活动,虽然不单独售票,但是它是整个营业项目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主营项目的配套服务,因此也属于营利性的,但是这种演出活动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去管理。网吧按照《网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都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管理的范畴。
此外,企业内部不对社会公众的娱乐场所,或者机关、工矿企业为活跃本单位职工文化生活举办的联欢会舞会卡拉OK演唱活动,都不属于本条例调整的范围。
焦点2
禁止吸毒规定“有深意”
新条例规定,歌舞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曲库相连接。张新建介绍,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歌舞娱乐场所利用网络与境外的曲库连接,提供未经中国政府审查的歌舞节目和娱乐软件,这个问题应引起了国家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是违反中国WTO承诺的,容易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提供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曲目图像,威胁我国文化安全。
条例还规定了国家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的七种行为,特别增加了关于提供、贩卖、组织或者提供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张新建说,“此规定有深意”。公安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娱乐场所特别是迪厅内聚集吸食毒品现象严重,不法分子诱使未成年人吸食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歌舞娱乐场所坚决不允许这种现象的发生。同时在相应的处罚条款中加大了处罚力度,要求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要求不得为吸食注射毒品及卖淫嫖娼提供条件和方便。